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阜新市水利局聚焦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需求,以提升服务能力为核心,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为关键,充分发挥“清风辽宁政务窗口”的示范作用,多举措优化水利营商环境。
一是对照《辽宁省大力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和省水利厅17项优化营商环境措施,围绕政策、市场、政务、法治、舆论五个环境,拟定19项具体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措施。
二是将“取水许可证核发”“河道采砂许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审批”“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备案”和“水库大坝注册登记”5项依申请事项纳入“一次不用跑、送证上门”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办事人“零跑腿”。
三是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制定年度联合涉企检查计划1项,严禁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四是在全市水利系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整治行动,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方位自查评估,重点开展了执法领域舆情风险排查化解工作,推行“包容审慎”和“执法+服务”的执法方式,全面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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