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葫芦岛市河长办聘任三名市政协委员为“民间河长”, 三位委员分别来自农业、生态、执法等部门。该项举措填补了葫芦岛市“民间河长”空白。
“民间河长”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旨在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增强公众参与,弥补了传统行政河长制的不足,为河长制管理注入了新的活力。
葫芦岛市河长办也正在通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区推荐征集“民间河长”,计划聘任“民间河长”10 名。
辽公网安备 2101020200049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