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葫芦岛市委书记杨军生、市长何志勇两位总河长签发了《葫芦岛市总河长令》第6号,即《关于全面强化河湖长制 加快实施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为今年河长制工作开展吹响了“集结号”。
第6号总河长令明确了今年的主要任务,创建省级幸福河湖11条。完成全市66座水库防洪库容侵占排查和清理整治任务;完成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任务。严格规范河道疏浚砂综合利用,严格执行河道砂石采运管理单制度,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以及重点河流及主要支流(水体)排污口溯源和70%以上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务。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2024年用水总量不超过4.95亿立方米,地下水取水总量不超过2.05亿立方米。新增水土流失治理64.7平方公里。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