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葫芦岛市水利局举行葫芦岛市首批“民间河长”聘任仪式,为10名“民间河长”颁发聘书,标志着10名“民间河长”正式上岗。该项举措填补了葫芦岛市“民间河长”空白。
10名“民间河长”中,有三名是市政协委员,分别来自农业、生态、执法等部门;有4名来自供水企业,其余来自学校和社区。“民间河长”是一种新的制度安排,旨在通过引入社会力量,引导公众参与,弥补传统行政河长制的不足,为河长制管理注入新的活力。“民间河长”的职责是当好宣传员,即立足岗位,为群众讲解河道保护和乱采乱建等相关的政策法规;当好监督员,即对市(县)乡村的河长是否担负起各自的职责进行监督;当好劝导员,即日常工作中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劝导对方采取正解的方式;当好参谋员,即通过观察走访,就如何履行好河道保护职责方面,有好的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反馈。
聘任仪式上,10名“民间河长”纷纷表示,要认真履行职责,多学习相关知识,日常多走访,配合各级行政河长做好河道保护工作,力争让葫芦岛市的河水更清、岸更净、景更美。
![]() |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