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葫芦岛市政协副主席金玉枝组织召开河长制专题协商会议,市政府副秘书长杨丽芳出席并讲话。葫芦岛市水利局、市生态局做表态发言,市政协农村农业委、部分政协委员及市河长制相关成员单位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指出,葫芦岛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水利投资逐年增加。2023年水利投资14亿元,较去年增加56%。河湖水域岸线治理得到提升,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河流69条,全部纳入河流整治规划。2022年治理河流7条、2023年治理河流11条,今年治理河流19条,水环境水生态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每年治理水土流失34平方公里。全面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7.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96.2%;11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全部达标,优良水质比例100%;完成河湖“四乱”清理各类垃圾70.77万立方米;水行政执法效果显著。办理水事案件54起、罚没款100多万元,处理水事纠纷405起。处理危害青山水源问题142件,有效维护了河湖生态环境。
会议强调,要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河湖长统领作用,坚持高位推动。要强化河长办职能作用,强化河长办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努力破解水利部门“唱独角戏”的局面。要强化各项机制运用,通过与有关部门会商研究、联合检查、联合办案等措施强化“河长+”机制,让“+”内容具体、发挥作用。要充分调动公众保护河湖的主观作用,形成河长制工作合力。
会议要求,全面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担责、守河尽责,彻底解决个别河长“挂帅不出征”问题。全面加大河长制资金保障投入,要将河长制工作经费足额列入财政预算,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全面加强河长制工作宣传引导,利用微信、电视、网络等媒介,多角度、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引导群众进一步增强爱水、护水、节水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考核问责机制,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和新制定《葫芦岛市基层河长巡河制度》《葫芦岛市基层河长提醒约谈通报制度》依法追责问责、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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