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8.20”洪涝灾害以来,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全力推动灾后水利设施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全面核查灾情损失。灾情发生后,各级水利部门深入一线,积极开展救灾工作,第一时间统计全市水利设施灾损情况。经统计,“8.20”洪涝灾害造成葫芦岛市水利设施直接损失29.99亿元。
二是高效抢修水利设施。省市县三级水利部门联动,修复完成512处农村供水工程,第一时间保障学生开学饮水,恢复供水人口15.74万人。完成37座水库临时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并安排库管员每日巡查。累计修复河道护岸352处,清淤疏浚50.44万立方米;平整河段长度290.08公里。清理水库漂浮垃圾,有效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
三是谋划包装水利项目。全市按流域水系锚定“建设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示范性的综合治理工程”的工作目标,全水系谋划水利设施灾后重建工作方案。省水利厅工作组长期驻扎一线,指导市县两级深挖项目需求。目前,共谋划水利项目140个,总投资102.9亿元。
四是积极推进项目前期。省水利厅下发水利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加快审查批复进程。葫芦岛市将140项水利项目分为灾后恢复项目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目前,灾后恢复项目76项,能力提升项目64项,已全部开展前期工作。
五是努力争取资金支持。省水利厅明确今年葫芦岛市水利项目第一批可争取资金额度约1.70亿元。目前,已到位资金5961万元。其中,水利救灾资金4000万元,用于建昌、绥中等县区28个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专项资金1961万元,用于绥中狗河条石沟村段水毁修复、建昌县农村饮水安全灾后重建、南票区黄土坎乡新沙河(申屯段)水毁修复3个工程。
下一步,各级水利部门将加快推进水库、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方案编制进度,确保11月20日前完成批复。同时,抢抓有利季节推进工程建设进度,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确保年底前完成农村供水工程建设任务和重点区域河道护岸水毁修复工程,明年汛前完成水库、河道护岸损毁修复工程,确保明年防洪度汛安排。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