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0”洪涝灾害造成葫芦岛市河道严重淤积,部分堤防和岸坎被洪水冲毁,市水利局统筹推进灾后河道治理工作,通过实施河道清淤疏浚、岸坡提质、河堤加固、谋划实施项目等途径,提升防洪能力,保障群众生活安全。
一是细致排查,修复河道护岸。洪涝灾害造成河流两岸大量树木横倒、大量生活垃圾冲刷到河道,部分地段河道护岸损坏。经细致排查,全市损毁护岸和山洪沟449处,主要是原护岸工程被冲毁和部分垮塌,河道护岸经济损失达23.58亿元。市县两级水利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抢修。截至目前,已累计修复护岸278处,河道清淤疏浚47.26万立方米,平整河段288.98公里。
二是谋划项目,提高防洪标准。为加快推进葫芦岛市河道护岸灾后重建工作,水利部门制定恢复重建三年工作目标,本年度完成河道清淤的工作目标,实现重点河段护岸水毁达标修复;2025年,开展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整治工程建设,完成护岸、河道、山洪沟等主体工程建设目标,并结合水系统筹治理思路,兼顾重点河段的上下游、左右岸,支系的山洪沟同步建设,将防洪标准由10年一遇提高到20年一遇,重点区域的防洪标准提升到20~50年一遇,构筑高标准的防洪体系,尽早恢复防洪能力达到灾前及以上水平;2026年是全面修复重建阶段,重点推进河道治理、山洪沟治理等工程建设,在汛前完成防洪工程的堤防护岸建设目标,年底前完成河道、山洪沟工程建设目标任务。
三是强化整治,落实项目实施。按照制定的工作目标,葫芦岛市提前完成河段平整和清淤疏浚工作,重点河段护岸完成修复任务。针对个别水毁严重的河段护岸,市水利局加快推进项目前期,提前争取到位专项资金5961万元,用于灾后重建工程。其中,水利救灾资金4000万元,主要用于建昌、绥中等县区28个受灾严重河道护岸实施水毁修复工程;暴雨洪涝灾害灾后应急专项资金1961万元,用于绥中狗河条石沟村段水毁修复、建昌县农村饮水安全灾后重建、南票区黄土坎乡新沙河(申屯段)水毁修复3个工程。目前,个别重点工程已经开工建设,市水利局对所有工程倒排工期,预计项目于2025年5月31日前全部完成,进一步提升防洪能力,保障群众生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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