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河长制工作落到实处,锦州市水利局河长办积极组织协调各级河长按照《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要求定期巡河。目前全市市县乡村四级河长累计巡河34983次,解决问题1659个。
下一步,锦州市水利局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巡河制度,加强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对河流的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河长制工作的良好氛围,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河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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