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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积极开展“三争”工作 保障水利资金及时到位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 锦州市

  为确保2022年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足额到位,锦州市水利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三争”工作相关要求,积极向上级机关争取项目、资金和政策支持。截至10月份,锦州市水利局争取到位2022年省以上投资5.41亿元,其中中央投资3.79亿元,省级投资1.62亿元。涉及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工程和小型水库及河道堤防维修养护、水土保持治理、山洪沟治理、退耕封育、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移民后期扶持等水利建设项目。同时,锦州市水利局积极贯彻落实“项目等资金”要求,扎实做好2022-2024年“水润辽宁工程”相关工作,目前,全市已有7大类共计42项工程纳入“水润辽宁工程”任务清单,计划总投资16.03亿元。重点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市水利局成立推进水利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落实水利建设任务项目化、工程化、清单化要求,把水利前期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二是科学谋划项目,加大项目储备。坚持以《辽宁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和《锦州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及各项专项规划为遵循依据,统筹安排锦州市水利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加快完成对水利项目可研、初设编制及项目审批,实现“项目等资金”目标。

  三是坚持全程控制,保证设计质量。严格设计市场准入,优选力量强、经验丰富、有责任心的设计单位承担水利项目前期工作,严禁“空壳”企业、借用资质、挂靠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严格技术审查,针对项目特点组织技术力量开展技术审查,并加强对项目法人及设计单位的技术指导,切实保证前期工作质量水平,把好技术关。

  四是积极申报项目,争取资金到位。水利项目批复后,积极向省水利厅相关部门备案,主动申请申报项目资金,通过“先建后补”等形式,争取纳入省水利厅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计划,争取早日下达省以上投资,为全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足额的资金支撑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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