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依法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城市地下水资源,保护城市供水企业的合法利益,2022年6月份,锦州市出台《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公告》,由水利局、公安局、水务集团公司等单位联合开展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行动,目前,已罚款20余万元,补缴水资源费70多万元,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为畅通社会举报渠道,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增强打击违法取用地下水行为的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地下水管理条例》《辽宁省地下水资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2023年1月18日,锦州市政府发布《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违法取用地下水社会监督举报奖励的通告》,并在市政府网站、锦州发布等媒体上进行公示。此通告的发布,既激励了市民保护地下水资源责任意识,也加强了水利、公安、自来水公司等部门间的紧密联系,形成共同管理、共同治理的长效机制,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辽西区域性中心城市”提供长期的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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