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近日,锦州市河长办会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该指导意见在审判机关与河长制工作机构之间探索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协同配合、办案协作、联合巡查、联合培训六大协作机制。意见的出台将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保护河库生态方面的职能作用,在河库水域岸线、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管理保护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各司其职、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行政执法和环境司法新格局,不断提升河库管理保护水平,共同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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