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义县副县长、县公安局长、县河湖总警长张柯率队到义县大凌河及细河流域开展巡河检查。
张柯先后深入大凌河、细河流域沿线,实地查看了河道管护情况,详细了解流域河道周边环境卫生维护、日常巡查等各项工作落实是否到位。张柯对现场水环境情况进行了评估,对相关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工作指导。
张柯强调,相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切实履职尽责,认真做好水质保障工作,抓好河岸环境监管;要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抓好问题整改;要加强源头防控,对河湖采砂工作实施全方位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彻底清除河湖乱采乱挖等遗留问题;要强化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文明意识和环保意识,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自觉守护好水生态环境。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