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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积极开展“三争取” 加快灾后恢复重建

发布时间: 2024年09月02日   来源: 锦州市

  今年汛期以来,锦州市多次遭遇强降雨过程,给城乡居民造成不小的经济损失为减轻群众损失,提升防灾救灾能力,市水利局积极应对洪涝灾害,全力做好防汛救灾工作,同时主动向上级争取水利救灾资金,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7月27-28日,锦州市遭遇强降雨天气,强降雨导致洪水,造成锦州市多地水利设施损毁,堤防、护岸等水利工程设施直接经济损失总计0.74亿元,修复各类水利工程所需资金总计0.74亿元。抵御洪灾后,市水利局立即组织相关单位做好河道水毁修复工作,同时积极向上级争取水利救灾资金,并得到上级相关部门大力支持。

  8月16日,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指标(防灾救灾第十一批)的通知》,下达锦州市水利救灾资金400万元(其中北镇市250万元、凌海市150万元)。主要用于北镇市西沙河正安镇四方台村段3处堤防损毁1000米凌海市翠岩镇牤牛河进士村段护岸冲毁200米等堤防、护岸修复。省水利厅同步下达《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十一批)水毁水利工程设施修复工作的通知》,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市水利局接到通知后,立即督促指导北镇市、凌海市水利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尽早开工建设,力争年底前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同时要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掂占、挪用水利救灾资金。

  8月下旬,根据省发改委、省水利厅相关通知要求,结合锦州市防汛救灾实际,市水利局开展对全市堤防、护岸、水库、溢洪道、水闸、供水等水利基础设施水毁情况普查,针对锦州市水利基础设施损毁情况,谋划包装水利灾后恢复重建项目24个,总投资27843万元,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9579万元(投资比例70%),目前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同步报送省水利厅、省发改委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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