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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河长办召开2024年河长制考评联席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4年12月05日   来源: 锦州市

  提高各单位责任意识、统一工作思想,推动河长制考评任务落细落实,确保今年河长制考评工作取得佳绩12月2日,锦州市水利局副局长吴少玉主持召开河长制考评联席工作会议对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水利局考评指标进行逐条研究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2024年度河湖长制考评实施细则》,明确了水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监督与执法、组织实施等6个方面30项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考评指标。

  会议指出河长制是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河长、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作为、担当尽责。

  会议强调今年全市各级河长及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河湖治理与管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针对省以上资金支付率偏低、个别工程进度缓慢、国考断面是否能够稳定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否达标、河道垃圾前治后乱、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仍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会议要求县(市)区各部门抓紧梳理对照,根据考评细则自领任务,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每项考核指标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抓得实。要按照承担的任务,逐项对照当前完成情况,预判年度完成进展,逐一解决问题。对于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难点问题要请主要负责同志协调解决,确保考评各项工作有序落实落地。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工作落实落地,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形成全市整体考评材料。

  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局、公安局(江河公安)、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海事局、交通局、水利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水利局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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