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各单位责任意识、统一工作思想,推动河长制考评任务落细落实,确保今年河长制考评工作取得佳绩,12月2日,锦州市水利局副局长吴少玉主持召开河长制考评联席工作会议,对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区)水利局考评指标进行逐条研究。
会议传达了《辽宁省2024年度河湖长制考评实施细则》,明确了水工程建设管理、水资源管理、水环境治理保护、水生态修复、监督与执法、组织实施等6个方面30项河湖长制重点任务考评指标。
会议指出,河长制是党中央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制度保障。各级河长、各地区、各部门要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行河长制决策部署,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作为、担当尽责。
会议强调,今年全市各级河长及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扎实推进河湖治理与管护工作,取得良好成效。针对省以上资金支付率偏低、个别工程进度缓慢、国考断面是否能够稳定达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是否达标、河道垃圾前治后乱、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仍须下大力气予以解决。
会议要求,各县(市)区、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对照,根据考评细则自领任务,将工作任务分解到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每项考核指标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抓得实。要按照承担的任务,逐项对照当前完成情况,预判年度完成进展,逐一解决问题。对于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难点问题要请主要负责同志协调解决,确保考评各项工作有序落实落地。各县(市)区要按照市级要求的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全力推进工作落实落地,按时上报相关资料,形成全市整体考评材料。
市发改委、财政局、生态局、公安局(江河公安)、农业农村局、住建局、海事局、交通局、水利局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各县(市)区水利局设分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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