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进水资源费改税工作。1月10日,锦州市水利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深入锦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开展“水资源费改税”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中,水利、税务部门组织人员对水资源费改税中纳税人范围、税率、免征或减征水资源税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与宣讲,进一步提高企业对“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全面推行水资源费改税”政策的认知和理解,引导大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保护水资源。
工作人员还重点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节约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让企业更加直观地了解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水资源费改税”政策,开展节水知识宣传活动,引导企业注重日常生活中节约用水工作,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