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水利厅等7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各级水土保持规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锦州市水利局以提升水土保持率、增强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为目标,全力做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系统分析锦州市水土流失现状,根据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要求,修订锦州市及各县(市)区2030年阶段目标,拟定2035年规划目标,展望2050年远景目标。
二是结合锦州市水土保持空间布局和管理要求,划定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区域,做好划定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明确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布局,构建水土流失防治新格局。
三是根据水土保持率阶段目标值确定治理目标及任务。立足锦州市水土保持工作要求,巩固科尔沁沙地区荒漠化相关治理成果。
四是统筹确定水土流失预防保护、监督管理、综合治理、监测评价、智慧水保、改革创新、能力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任务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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