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锦州市总河长靳国卫、王心宇签发了锦州市总河长令第4号《关于开展河库水域岸线及锦凌水库水源地管理保护专项行动 全力保护河库防洪安全生态安全的决定》。
《决定》部署了五项重要工作:一是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三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四是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五是强化河长制工作。
《决定》强调,要以强化河长制作为抓手,压实责任,明确任务,精密部署,跟踪调度,协调联动,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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