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5日,省水利厅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东水系部副部长郑家鹏带队组成督导组,到灯塔市督导检查河湖管理及河长制工作。
督导组一行先后检查了各项制度建设、河长巡河、河湖划界、河湖“清四乱”、碍洪突出问题、非法采砂、督查考核等方面工作。对灯塔市河湖管理工作和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涉河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审批,严禁未批先建,要加快完善联防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工作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碍洪突出问题整改工作任务。
督导组要求,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落实好河长制各项工作,认真查找不足,全力补齐短板,加强河长制“三位一体”考评工作,强化河长制管理部门履职尽责,加大河湖“清四乱”力度,强化属地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更加细致扎实地落实好各项措施,努力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环境。
辽阳市水文局局长陈祖辉,市水利局河务科科长孙继伟及辽阳市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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