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河长履职尽责,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密切检察机关与河长制工作的协作配合,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的工作合力,4月13日,太子河区召开“河长+检察长”联席会议。
会上,太子河区河长办依托辽阳市河流水系分布图,详细介绍太子河区河流水系分布情况,明确河道管理范围。同时,与会人员对“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运行中存在的不足、下一步如何继续加强协同联动等进行研讨交流。
经过本次会议审议,区河长办与区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指导意见》,确立协作机制指导思想,明确主要任务与工作要求,为开展“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奠定坚实基础。
深入推进河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既是一场攻坚战,更是一场持久战。下一步,太子河区河长办与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化“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实现更高层次推动,加快推进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更好地服务保障美丽太子河建设。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宇、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夏翔、区河长办秦博副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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