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确保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标,推动责任水系河长制工作有效开展,灯塔市副市长孟凡超到灯塔市马峰河流域开展巡河。
孟凡超深入马峰河张台子镇段苍三桥、大三村桥现场,实地查看河道环境、河岸、河面漂浮物等方面工作落实情况。在巡河过程中,发现河道内有少量生活垃圾,孟凡超现场交办乡镇立行立改,并就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和河道垃圾清理及日常管理与负责同志进行交流探讨。孟凡超要求,张台子镇各级河长要围绕落实河长制各项目标任务,切实履职尽责,真正把河长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清理沿岸村屯的生产生活垃圾,严厉查处河道非法倾倒渣土、废弃物等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不断改善河道及周边环境;要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级党组织作用,调动沿河党员群众积极性,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要提高治理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治理目标。
灯塔市水利局、张台子镇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参加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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