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灯塔市水利局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提高认识、压实责任、细化措施、严格督导,深入推进春季“大扫除”活动,多措并举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截至4月,全市清理河道垃圾总量1364.6m³,其中可回收951m³,不可回收399.8m³,轻飘垃圾13.7m³,市灌溉服务中心清理灌区渠道不可回收垃圾100m³。通过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季“大扫除”活动,全市河道、灌渠得到明显改善。
下一步,灯塔市水利局将针对不同任务节点,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突出清理河湖沟塘内漂浮垃圾、岸线积存垃圾,不断改善河道生态环境,打造青山绿水,为早日实现“五清、三达标”的工作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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