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保护,落实《辽阳县水利局关于印发<辽阳县农村河道垃圾清理整治工作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要求,切实提升河湖环境卫生质量和县域生态环境水平,近日,辽阳县组织开展河湖整治“秋季”行动。
在巡河过程中,河长制办公室分4个小组沿河岸一路巡查,认真观察河面是否有漂浮物、河岸是否有垃圾,查看是否存在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并对河湖管理范围内河道设施等情况进行巡查。截至目前,共发现河道垃圾708处、坑塘垃圾137处,已对相关乡镇下督办单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辽阳县将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分工、压实责任,持续开展好巡河行动,以自身行动引导村民群众积极参与爱河护河行动,奋力打造“安全、干净、清澈、美丽”的县域河道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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