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盘锦市水利局组织召开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工作会议,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入海河流总氮管控等相关工作要求,巩固河湖管理保护成果,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盘锦市水利局局长李猛主持会议并讲话,副局长李勇就河湖垃圾清理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随着天气回暖,河湖岸线积存垃圾及季节性漂浮物明显增多,当前正是清理整治的关键时期,各级河长办、水利部门要压实巡查责任,细化工作举措,市水利局派出10个工作组89人对全市管理范围内河湖按照工作流程、整治范围和标准开展巡查。托市县乡村四级责任管理体系,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各级责任人要对管辖范围内的河湖岸线、水面迅速开展拉网式巡查,重点聚焦积存垃圾、漂浮物等突出水环境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及时整改销号,做到闭环管理;要统筹兼顾“四乱”清理,在巡查垃圾问题的同时,同步关注其他“四乱”问题,一旦发现立即上报并及时处置;要坚持减负增效原则,各巡查责任人遇到零散垃圾,要主动就地清理,以实际行动带动周边群众,切实减轻基层保洁人员负担;要建立县区间交叉互检机制,盘山县与大洼区互检、兴隆台区与双台子区互检,互检结果将作为本年度河长制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依据。
会议强调,全市水利系统要持续以河长制为统领,坚持问题导向,做好河湖管理相关工作,持续优化完善河湖垃圾长效治理机制,坚持动态排查与同步整改相结合,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努力实现河湖“水清、岸绿、景美”的整治目标,营造更加优美宜居的河湖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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