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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家屯区召开贯彻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 4 号)》《沈阳市总河长令(第 4 号)》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来源: 苏家屯区

  

  11月9日,苏家屯区委书记、区总河长李逸群主持召开河长制会议,贯彻落实《辽宁省总河长令(第4号)》《沈阳市总河长令(第 4 号)》明确的各项任务,部署全年河长制工作。

  会议指出,要充分认清全区水环境治理新形势,坚决扛起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政治责任,全力以赴保护好河湖生态。

  会议要求,要认真落实治水兴水各项重点任务。要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以实施“四水同治”为抓手,不断提高河湖管理水平,推动河湖永续利用、人水和谐共生。

  一是全面强化水资源保护。要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要积极拓展中水回用途径,在城市清洁作业用水、热源用水、河道湿地景观补水等方面促进水资源循环利用、节约用水。

  二是全面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浑南干渠、迎春湖等水域岸线将成为提升城区形象的重要窗口,要持续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坚决清理整治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损害河湖环境健康的违法行为。要加快推动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12月20日前完成36个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任务。要强化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三是全面强化水污染防治。全力推进146处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任务,要做好产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确保今年全区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要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和水产养殖污染,推进落实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制度,确保生态功能稳步改善。

  四是全面强化水环境治理。现阶段北沙河水质处于不稳定达标状态,确保全年水质达到地表水Ⅴ类考核标准。要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做好36个行政村环境整治工作。要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推动红菱姚千污水处理厂、北沙河截污管线工程通水运行、验收达标。

  五是全面强化执法监管。要深入推进“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要严厉打击河湖库内非法采砂、非法捕捞水产品、污染河湖水质等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推动河长制工作落地见效。

  会议强调,要层层压实河长制工作责任。一是强化工作机制。围绕“四水同治”工作体现到具体项目上,全力推进年总投资5.8亿元、9项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任务。

  二是逐级巡河巡湖。各级河长要严格按照“四个一”要求开展巡河巡湖,围绕侵占水域、入河排污口、农村黑臭水体、粪污直排、封育区放牧等重点问题认真检查,落实“发现、反馈、整改、通报”闭环机制,确保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三是严格督导考核。围绕贯彻落实省、市总河长令要求,动态制定任务清单,特别是针对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要定期考核排名,对于巡河达不到频次要求,有问题发现不了、交办问题不能按期解决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确保各项工作有人管、管到位。

  区总河长、区长栾峰,副总河长杨明、郑毅、曾彦、董景林、桑桂林、赵罗娜,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相关负责人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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