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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措施 强管理 重实效——铁岭市水利局扎实推动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走深走实

发布时间: 2022年11月03日   来源: 铁岭市

  全省集中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行动开展以来,铁岭市水利局结合全市水行政执法工作实际,落实落细工作措施,加强统筹管理,注重整治工作实际效果,扎实推动集中整治各项工作取得成效。主要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铁岭市水利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行政执法有关要求,扎实推动水利系统依法依规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将集中整治行动纳入全市水行政执法专项考核重要内容,成立工作专班,不断加强水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排查梳理,针对省《方案》指出的集中整治重点具体表现,排查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问题1个,制定工作台账,进行立查立改,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完善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采购增配执法记录仪设备,修订完善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

  二是及时办结投诉举报案件。对外公布投诉举报方式5个,其中举报电话1个、邮箱1个、其他方式3个,包括市水利局网站和“铁岭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投诉举报平台、水利部12314监督举报平台。2022年1月-9月,全市受理涉水投诉案件164件,其中涉及行政执法投诉案件18件,已全部办结,办结率100%,诉求人满意度均为5星。与信访部门、12345热线、网信部门沟通协调,开展投诉举报和负面舆情“清零行动”,对接梳理案件4件,已全部办结,进度为100%。

  三是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公布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涉及水行政执法事项30项;建立并推行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涉及包容免罚事项5项;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水行政执法案卷组卷、评查和管理的通知》,提高水行政执法案卷组卷质量,严格落实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审查制度,加强水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核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水利局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水利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合法有效。

  四是严格重点领域执法。严格涉水行政执法工作,特别是集中整治问题表现中涉及水利的河道管理方面。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将清理整治重点向农村地区河湖延伸。目前,各地通过自查发现“四乱”问题29个,已全部整改;做好河道采砂管理,落实各类监管责任人124人次。坚持河道采砂执法高压态势,定期组织巡查检查,2022年1月-9月全市共巡查401次,1020人次,巡查河道8281公里。市本级40次,144人次,巡查河道1770公里。县区361次,876人次,巡查河道6511公里。1月-9月全市查处非法采砂案件24起,罚款39.9万元,没收非法所得2.9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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