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鲅鱼圈区实行各级河长职位自动接替制度,巡河制度,强化河长制责任落实
年初以来,区河长办正对干部变动造成的河长责任人空缺的现象,及时补任,并下发《关于调整区级总河长及规范河长设置的通知》。此外,为了督促各级河长定期巡河,区级总河长与各镇、处总河长签订工作责任状,指导落实全区河长制重点工作,强化体系建设,坚持巡河常态化,明确水管员、库管员巡河工作职责和任务,充分发挥巡河员日常巡护职能,填补各级河长巡河空白时段,实现全天候全时段河道巡护,通过组建河道管护微信平台,对河道四乱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解决,打通河长制“最后一公里”。截至目前各级河长累计巡河1916次,发现并解决问题128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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