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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王明玉到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盘锦段)调研指导

发布时间: 2022年10月31日   来源: 建管处

  10月28日,副省长王明玉到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盘锦段)进行调研指导。

  王明玉一行来到盘锦市段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施工现场,实地察看了土建施工十三标堤防加固土方填筑、碾压,土建施工十四标新筑堤防现场碾压试验,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工程建设进展、用地、用林、用料、质量与安全管理等情况的汇报,与参建单位、市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工程技术人员交流讨论了进一步加强生产要素保障、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加快工程投资计划执行的措施,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王明玉强调,辽河是全国七大江河之一,是辽宁人民的母亲河。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是国家批准实施的150项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工程建设对全省的防洪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参建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锚定建设目标,加强组织协调,克服一切困难,高质量高标准推进工程建设。一要确保生产要素供应。当前工程建设中还存在一些用地、用林、用料等方面的困难和瓶颈问题,市、县政府要主动服务、积极协调,压实自然资源、林草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切实加快推进料场用地、林木砍伐等工作,满足工程建设进度需求。二要加快年度投资计划执行。年度投资计划已经水利部和省政府批准,要确保按计划完成。水资源管理集团、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要统筹考虑疫情防控、冬季施工等因素影响,抢抓当前施工黄金期,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配置人员机械,确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三要狠抓质量管理。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要把辽河干流防洪提升工程建成优质工程、精品工程,决不允许出现“豆腐渣”工程。要严格控制钢筋、水泥、石料、钢丝、土工织物等建筑材料质量,不合格的材料不能进场。要进一步加强项目法人、监理单位的现场管理力量,加强全过程质量管控。要提前制定低温天气和冬季施工的质量保障措施。四要确保生产安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硬措施,进一步落实落细高空作业、深基坑支护、用电用火、交通运输等各项安全措施,狠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和疫情防控,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和疫情发生。五要统筹做好调度和协调。要充分发挥省、市、县领导小组的协调作用,及时调度投资计划执行和工程建设进度,及时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省住建厅厅长魏举峰,省水利厅厅长冯东昕、副厅长闫功双,盘锦市市长邢鹏、副市长徐同连、周伟山,省水资源管理集团总经理谷长叶、总工程师金兆辉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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