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省水利厅组织召开2021-2022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实施情况评估工作会议。
会议听取了南芬区对自评情况的汇报,专家组对南芬区自评材料进行质询和审核。下一步,南芬区将针对专家评审意见,修改自评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完成辽宁省南芬区2021-2022年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试点县实施情况终期自评材料上报稿。并于3月20日将南芬区自评材料,联合省财政厅共同报送至水利部和财政部。
厅规财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厅机关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本溪市水务局负责同志、南芬区政府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人员参加会议。
![]() |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