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省水利厅召开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调度会,省水利事务服务中心通报了全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进展情况,营口市、葫芦岛市和铁岭开原市朝阳北票市4个市、县就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经验做法发言,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翔出席会议并讲话。
于翔指出,省水利厅高度重视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会同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辽宁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细化实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部门职责,并成立专班。各市、县积极行动,均联合公检法司部门印发了本地区《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推进落实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
于翔强调,当前仍存在部分地区水利部门重视不够、组织不力,线索排查不到位、排查发现问题数量较少,案件查处力度不够及行政不规范等问题。
于翔要求,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市、县水利部门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克服畏难情绪、发扬斗争精神,激发内生动力,切实增强搞好专项执法行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各地要敢于揭短亮丑、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充分利用12345、12314等平台举报的问题中认真筛选。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各级水利部门要及时梳理在各类业务监管中发现的违法问题线索,加大调查核实和查处力度,做到案件应立尽立、应查尽查。要做好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各地要高度重视省行政执法专项考核工作,切实加强行业管理、积极排查化解矛盾隐患,规范做好水利系统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要切实做好专项执法宣传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的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取得成果。
厅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厅直事业单位分管负责同志和各地水利(水务)局分管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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