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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召开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07日   来源: 省河库中心

  4月3日,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东昕主持召开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厅长专题工作会议

  会议指出,各部门应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将河湖库“清四乱”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落实河湖长制的重要举措,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为重点,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要迅速行动,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坚决杜绝已经清理整治的“四乱”问题出现反弹,保障河道行洪安全;要强化履职尽责,细化任务分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有关配合部门共同推动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做好舆论宣传引导,提高全社会对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并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公众举报渠道,及时发现、依法严肃查处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违规问题,严肃查处未批先建、越权审批、批建不符的涉河建设项目。

  会议要求,要建立河湖库“清四乱”责任追究机制。对清理整治工作部署不及时、推进不到位、问题整治进展缓慢的,要对有关河湖长、部门进行提醒。对“四乱”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同类问题反复发生、重大问题隐瞒不报、清理整治弄虚作假的,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相关部门对有关河湖长、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追责问责。

  省水利厅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省水资源管理集团分管领导、部门负责同志,厅法规审批处、建管处、河湖处,省河库中心辽河部、水库中心、辽西部、辽东部、浑太部、江河中心,省水利中心水政中心、饮水中心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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