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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深入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22日   来源: 省河库中心

  4月19日,辽宁省河长制办公室、辽宁省水利厅召开全省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全省当前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本溪市、锦州市、盘锦市、朝阳市、金州区、昌图县分别就河湖岸线整治、河湖垃圾清理整治、河湖库“清四乱”、河道清障等河湖管理工作交流发言。辽宁省河长办副主任、辽宁省水利厅副厅长于翔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辽宁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辽宁省水文局副主任副局长陈佰金主持。

  会议指出,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是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是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是水法律法规赋予水利部门的重要职责,是今年水利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河长办、水利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切实增强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会议强调,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与往年的河湖“清四乱”工作相比,增加了很多新任务、新要求,各级河长办、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水利部和省水利厅有关文件的学习和研究,确保在吃透上级文件的基础上,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严格督考,以更大的决心、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扎实做好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

  会议要求,要统筹谋划安排,切实做好河湖库管理保护及“清四乱”基础性工作。一是要抓紧编制水库集中整治方案,5月底前报送省河长办。二是要切实强化交通便桥管理,建立台账,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推动问题整改。三是要继续复核完善河湖划界成果,结合工作实际,及时修订有关问题,保证划界成果的准确性、权威性。四是要扎实做好山区河道管理,5月30日前完成山区河道管理系统内“四个责任人”名单更新工作,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五是要全面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有效解决河道采砂工作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严防采砂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辽宁省水资源集团金兆辉董事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辽宁省水利厅机关、辽宁省河库中心、辽宁省水利中心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市水利局相关负责同志,市水文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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