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河湖长制工作有能有效,按照《水利部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近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印发《2024年河湖长制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省河库中心(省水文局)辽东沿海水系部组织对全省14个地级市和沈抚示范区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第一轮监督检查,实地抽查了部分县(市、区)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检查组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河湖(库)形象面貌及影响河湖功能、河湖管理、河湖长制工作、河湖问题整改落实等4个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问题充分体现督帮一体,推动立行立改,指导帮助各地河长制办公室不断改进提升工作质量。
下一步,检查组将持续跟踪各类问题整改,做好跟踪落实,确保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监督检查工作成效,推动各地河湖长制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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