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以来,辽宁日报、中国环保报、辽宁省政府网站和水利部网站等多家主流媒体,对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落实生态流量工作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报道。
小水电站分类整改和落实生态流量,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国家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内容。按照水利部、生态环境部等部委有关工作部署,辽宁省于2022年启动了小水电分类整改、落实生态流量等重点工作。在省水利厅党组的坚强领导和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省水利中心组织市县水利部门及电站不等不靠、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小水电重点工作任务,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辽宁省原有小水电站191座,装机容量47.38万KW。分类整改后现有小水电站159座,其中整改类电站151座,退出类电站32座,保留类电站8座,装机容量46.7万KW。全省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7座,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达标电站25座,需泄放生态流量电站126座。
截至目前,全省完成清理整改任务的电站183座(整改类151座,退出类32座),完成率100%。全省完成生态流量监测设施建设并接入省级监管平台的电站126座,接入率100%,较上年提高55.8个百分点,达标率为96.5%,较上年提高8.8个百分点。完成了152座电站大坝安全鉴定(评估),完成率99.3%。完成了12座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我省高度重视小水电工作,将分类整改、落实生态流量纳入辽宁省2024年河湖长制、大禹杯考核内容;省水利厅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调度会议部署小水电工作,并亲自带队深入重点县(市)现场办公,解决工作堵点、难点问题;对重点工作实行“半月调度”制度,定期对工作滞后的市县进行约谈,逐站研究落实解决方案。
二是实行精准指导。邀请国际小水电中心指导我省小水电分类整改一站一策方案制定,编制《辽宁省小水电绿色改造和现代化提升工程规划》;邀请中国水科院专家指导绿色小水电示范电站创建,组建省级小水电党员突击队,帮扶指导安标、示范电站创建15座;多次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及安全度汛、达标示范电站创建业务培训。
三是提升工作质量。编制《辽宁省小水电站监督检查重点内容清单》,强化电站监督检查;对分类整改、大坝安全鉴定等重点工作进度,实行省级平台报备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开展电站基础信息复核工作,建立全面、准确、完善的电站管理档案;在生态流量监管平台的基础上,开发分类整改、大坝安全鉴定等多项功能模块,实现了省级小水电业务管理信息化;完成电站报汛信息平台建设,实现了在“掌上辽汛”APP上可查可看。
四是创新管理机制。推动华自、力得等企业编制小水电智能化集约化试点方案,推进集控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差异化电价政策;参与中国水科院生态流量泄放与环境影响评价采样调查,完成电站智能控制及集约化管理课题项目并获厅科技进步二等奖;完成地方标准《辽宁省小水电站运行管理与检修规程》(DB21/T3918.1-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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