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省河库中心(省水文局)组织召开辽宁省水文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内部审查会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构建辽宁省雨水情监测预报“三道防线”,快速开展全省水文系统灾后重建工作,按照省水利厅安排,省河库中心(省水文局)于2024年10月启动编制《辽宁省水文基础设施灾后恢复重建工程实施方案》。
会上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介绍,设计单位详细汇报了项目实施方案编制情况。经询问、答疑和讨论,专家认为实施方案编制的指导思想和技术路线正确,内容和深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规定的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审查。
下一步,省河库中心(省水文局)将进一步细化工作安排,多渠道争取资金,加快恢复受损水文基础设施,为辽宁防洪减灾、洪水调度提供准确及时的水文监测、水情预报。
省水利事务中心、省水科院、省河库中心(省水文局)相关同志和设计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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