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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防汛中心全力推进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 确保汛前完成建设任务

发布时间: 2025年05月13日   来源: 省防汛中心

  日前,省防汛中心到大连、营口和朝阳等地,现场督导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建设,确保汛前完成全部水毁修复工程建设任务,恢复防洪工程、水文测报设施功能,为2025年安全度汛奠定基础。截至5月12日,全省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项目已完成267处,修复率85%。

  2024年,我省共出现18轮强降雨过程,极端强降雨多次重发,水利工程设施水毁灾损严重。为支持各地有序开展水利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我省共积极筹措争取省以上水利救灾资金5批次17380万元,落实水毁修复项目313处。

  我省多措并举,提高效率,全力加快水毁修复项目实施。一是加快资金分解下达。与省财政厅密切配合,多次协商沟通,优化分配流程,缩短资金下达时间。二是建立绿色审批通道,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省发改委印发《关于2024年灾后重建及防灾减灾能力提升项目实行立项审批“绿色通道”的通知》,简化项目前期手续。三是精心组织实施。下达资金后,及时印发工作通知,明确时间节点,要求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落实责任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配足施工力量,抢抓施工“黄金期”,加速施工。四是实地督导检查,全面推进。指导各地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及要求施工。五是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通过国家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二期工程数据汇集平台,每周一及时报送水毁修复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及时印发工作提醒函,督促各地按照统一时间节点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下一步,省防汛中心将按照省水利厅要求,督导各地及时开展水毁修复项目完工验收和资金支付,规范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救灾资金;加快救灾资金执行进度,确保资金下达6个月内执行进度达到80%以上,最大程度发挥水利救灾资金效益;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资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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