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四五”期间,辽宁有庄河、兴城、大雅河、太子河、朝阳等5座重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总投资570亿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省水利厅靠前服务、精准施策,全力保障“十四五”规划重点水电项目早落地、早实施、早收益。
在项目前期,省水利厅提前介入、提早准备,指派专人,主动对接项目法人及地方政府,在停建通告发布、移民安置大纲审查、移民安置规划审核等关键节点,积极协调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等部门,压茬推进意见征求、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等工作;在技术审查环节,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有自身特定的技术审查要求,与我厅审查内容存在交叉。为统一审查标准,提高工作效率,省水利厅与其技术咨询机构联合召开审查会议,缩短审查周期,为保障移民安置前期工作质量奠定坚实基础,以务实的工作,优化营商环境。
随着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居民搬迁、征地占林、实物补偿等问题逐步显现,严重制约项目进展,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省水利厅专门成立技术服务组,主动上门,于今年7月至11月,分赴大连、本溪、朝阳、葫芦岛等市,深入5座在建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现场,聚焦实施过程中移民搬迁安置方案、地类、实物量变化等问题,靶向发力、逐项销号,切实帮助项目法人和地方政府解决移民安置各类难点问题27项。特别是针对兴城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搬迁方式变化,补偿资金未及时兑付造成移民上访的问题,服务组指导项目法人通过“设计变更报告咨询意见”的方式解决资金拨付依据问题。目前,项目法人已提请资金申请,计划2026年1月底前完成移民补偿资金兑付工作,移民上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在技术上门服务同时,还系统总结了我省水电工程实践经验和做法,完成“辽宁省抽水蓄能电站移民安置实施情况”调研报告1篇,并以5项抽水蓄能电站为实例,印发了《辽宁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试行)》《辽宁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移民安置制度体系建设,提高移民安置管理水平提供了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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