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省水利厅、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辽宁省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实施方案》,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全面启动。该方案计划依托沈阳农业大学在4年内定向培养320名水利专业本科毕业生,定向到水利专业人才短缺的县(市、区)水利事业单位或乡镇承担水利服务工作职责的机构从事水利工作,旨在破解我省基层水利人才“引不进、留不住”难题,为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本次定向培养面向参加辽宁省统一高考考生招生、定向就业于全省45个重点涉农县(市、区),突出本土化、专业化导向,实行“定向招生、专班培养、正常毕业且招聘考试合格后定向就业”模式,培养计划纳入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培养目标为基层水利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人员。
考生自愿报名被录取后即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明确培养方式、就业方向、服务期限和履约管理等内容。定向生在校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和教材费由省财政予以适当补助(具体补助标准见沈阳农业大学学年招生简章),并与同类学生同等享受国家和省各项奖助学金待遇。沈阳农业大学围绕基层水利核心工作,量身定制培养方案、科学设置教学课程、选优配强教学力量,突出基础性、操作性和实践性,保障培养质量,确保人才“下得去、用得上”。定向生完成4年制本科学习,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通过招聘考试后,按定向培养协议安排到定向县(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乡镇承担水利服务工作职责的机构从事水利工作,落实事业编制和属地工资待遇,服务期限不少于6年。
目前,我省2026年基层水利人才定向培养工作,已进入各地区申报需求计划阶段。下一步,省水利厅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进招生计划核定、政策宣传、培养方案制订等工作。定向培养招生计划、毕业生就业岗位信息、高考志愿填报方式等具体信息,将于近期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沈阳农业大学和省水利厅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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