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上旬,溪湖区农业农村局联合本溪市水政监察队组成巡察组,对溪湖区石桥子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专项整治巡查工作中。巡查中发现辽宁晟麦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地址位于溪湖区石桥子百合街6号。溪湖区农业农村局水资源科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于7月22日对其地下取水工程采取了砂石料、混凝土永久性填埋的封闭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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