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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营口市城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2年09月30日   来源: 营口市

  为改善营口市水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根据水利部、省水利厅工作安排和部署,营口市水利局会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认真研究并报请市政府同意后,按程序开展了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并按要求组织编制了《营口市城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经省水利厅组织专家审查论证并修改完善后,9月15日,通过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

  《方案》按照“就近利用、优水优用、分质供水”的总体思路,根据再生水水源水质、污水厂与再生水利用需求的位置和范围、河流水系和地形条件,对再生水利用途径和规划布局进行优化配置,基本构建起水源可靠、水质安全的再生水生产、供给、利用体系。到2025年,计划实施再生水利用配置项目8项,主要建设内容为水系连通工程和再生水蓄水池及泵站配电系统建设。计划新增再生水利用量为4.5万m3/天,再生水利用率由现状的31.21%提高到37.31% 。

  姚华明市长强调,要立足市情,深刻认识做好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营口市污水再生利用率,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要坚持“节水优先”,秉承“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政府负责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真正把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工作落实、落稳、落到位,为营口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生态环境和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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