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取用水单位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水资源开发利用秩序,日前,东港市水利事务服务中心水资源管理部对取用水单位开展拉网式排查行动。
通过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强化对东港市审批取水许可和发证取水户取用水行为监管,排查取用水单位取水设施是否完好、计量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建立用水台账情况、是否足额交纳水资源费、是否存在超定额超计划用水情况等。加强取水户取水计划执行情况监督管理,依法严格处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强化项目取用水评估报告技术审查工作,特别是加强项目实际取水、延续申请取水量合理性、项目用水指标是否符合节水要求、取水计量监测是否符合规定等方面的审查工作,为延续取水审批提供支撑。规范取水许可管理,对于不符合总量控制管理、地下水管理、节水管理要求的,以及属于取水许可限批及其他不予许可规定的取水项目依法做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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