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等要求,近日,灯塔市对辖区内取水用户水表口径为DN50-DN250的32块水表进行全面定期检定,确保设施流量误差率在规定范围内。经检定,共计30块水表符合相关标准,并出具检定合格报告。针对2块检定不符合的水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目前已整改完成更换新水表并提供了水表生产合格证及检定报告。
在本次检定过程中水利局工作人员对企业关于计量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宣传和指导,进一步增强了企业的法律意识,也确保了水资源费的应收尽收。

|
辽ICP备10008193号 网站标识码:2100000048
访问统计: 邮编:110003 主办单位:辽宁省水利厅 联系方式:024-23863046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四纬路五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