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葫芦岛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正式获批复,相关议事规则同步印发,标志着葫芦岛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正式成立,彻底解决了葫芦岛市节水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
葫芦岛市节约用水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相关副秘书长、市水利局局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市工信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市委宣传部等十六个市委、市政府组成部门和葫芦岛市自来水公司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节水行动方案》和《辽宁省节水行动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策和部署全市节约用水工作, 审定工作实施方案及工作计划,听取工作汇报,统筹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解决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的成立,开启了葫芦岛市节水工作新局面,标志着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过程中,由市政府层面的议事协调机构高位推动节水工作,解决了部门协调、行业节水任务落实乏力等问题,为葫芦岛市不断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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