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组将对沈阳市进行第三次“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
自6月以来,沈阳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城〔2022〕15号,明确分工,确定了沈阳市水务局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积极配合完成此次复查工作;细化考核标准,完善相关工作,尽快达标;并下达责任分解表,加大落实力度。
节水部作为市水务局牵头部门,成立了专班:外业、内业、技术组分工明确。现已经完成了复检的材料收集工作,并已印刷成书。材料作为强有力地支撑,展现了沈阳市节水工作持续深入的开展,多层次、多方位、多行业节水工作推进成果,节水能力不断提升,节水效率的不断提高。按照《关于做好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核查选位迎检的通知》,到备选节水型企业、单位、社区,针对点位水平衡报告书、节水亮点、节水措施等进行现场核查准备工作。
此次复查工作,沈阳市准备充分,分工明确,落实到位,随时迎接国家节水型城市复查组莅临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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