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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将开展水电项目清理检查

发布时间: 2016年06月28日   来源:

  湖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要求各地全面开展水能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的清理检查。对不符合规划,严重影响防洪保安、生态环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拆除。

  对未办理审批手续但已经建成投入运行的项目,要组织有关专家逐个进行补充评审,提出处理意见并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满足要求的项目,有关部门应吊销取水许可证,撤销已批准的建设用地和核定的上网电价,停止电量上网等,并责令腾空库容及停止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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