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针对近两年山东省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建设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屡有发生的现状,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严格依法行政,加大监管力度,在做好防洪影响评价基础上,我省河道建设项目管理取得明显成效。省级依法审批各类重要涉河建设项目17项,各市县也积极开展相应审批监管工作,有效扭转了河道管理范围违法建设的局面。
一是强化系统内部规范管理。针对部分地方存在的管理权限不清、程序不明、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省水利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明确涉河建设项目省级许可权限的通知》,全面理顺各级许可权限,规范建设项目许可,强化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管理基础工作得到明显加强。还制订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许可内部工作规程》,规范了涉河建设项目许可文书,并将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条件、权限、程序等网上公开,进一步加强规范管理。
二是加大违法建设项目查处力度。结合水利部组织开展的涉河建设项目执法大检查活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上下联动,对所有涉河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梳理检查,重点依法查处了济菏高速、青银高速、津汕高速等涉河违法建设项目,责令补办手续,依法对济菏高速跨梁济运河大桥等作出修改设计方案的审查意见,保障了河道行洪安全以及南水北调输水的要求。通过重点项目重点突破,公路、管线、铁路等建设单位依法履行涉河建设项目审查手续的意识大大提高,全面带动全省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工作。
三是搞好建设项目防洪影响评价。针对各地建设项目管理基础工作薄弱的实际情况,省水利厅通过以线带面的方式,对重要涉河建设项目统一组织开展了防洪影响评价工作。2005年通过青银高速、津汕高速、威乌高速、港枣成品油管道等建设项目,组织相关市、县统一进行了防洪影响评价,不仅提高工作效率,而且也全面带动了各地防洪影响评价工作,为建设项目许可提供坚实技术支持,确保河道行洪和涉河建筑物安全。
四是加强许可后续监督检查。对已审批的建设项目,各地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和检查。对省管建设项目,省水利厅明确将后续施工许可、占用补偿、现场监管等下放有关市、县水利部门,明确相关责任。同时,我厅加大后续督查力度,对省管所有建设项目都有随后的跟踪督察函。(山东水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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