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精神,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全国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我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有效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打造良好的河湖环境,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水利保障,7月20日,省水利厅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召开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会议,部署辽宁省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
会议传达了国家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及部署动员会议精神,解读了辽宁省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内容。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有关负责同志提出相关工作要求。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冯东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有力支撑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的重点任务,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抓手,是深入完善依法治水管水体制机制的重要途径。
会议强调,开展河湖安全保护专项行动,要持续促进全省水事秩序明显好转,河湖安全持续改善,多部门协作机制更加顺畅。工作中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协同推进。
会议要求,水利部门要会同公安机关持续加强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要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借助检察公益诉讼,及时介入推动督办处理;要加强与人民法院的信息共享,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法院系统的良性互动机制;要加强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交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省水资源集团要主动加强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报告涉水违法线索,积极配合开展好执法工作。各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协作机制、创新方式方法,加强总结宣传等工作,共同守护河湖安全,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提供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各地水利(水务)局、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通过视频形式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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