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5日,省河长制办公室召开全省河湖长制重点工作推进会,深入落实省总河长令及任务书部署,全面贯彻省有关领导就河湖长制半年工作批示精神,推动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落实落地,助力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省水利厅副厅长于翔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上,省河库中心分管副主任王永宁通报了上半年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进展、存在主要问题,并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厅水资源处、河湖处,省河库中心及省水利中心相关业务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会并明确分管工作具体要求,推动各地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
会议指出,全省河湖长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河湖治理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攻坚克难的关键期,全省上下要进一步发扬斗争精神,突出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牢牢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持续加强水域岸线管控,深入高压打击涉水犯罪,动真碰硬,全力维护河湖管理秩序。
会议明确,各地要全面加强河湖长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考核导向,强化目标协同、部门协同、区域协同、政策协同。一要强化河长履职,坚持高位推动,二要强化部门联动,凝聚工作合力,三要统筹河湖治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会议要求,各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响应习近平总书记“建设造福人民幸福河”伟大号召,围绕持久水安澜、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目标,把幸福河湖建设作为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河湖长制工作提质增效的重点任务来抓,要做好顶层设计、把准工作方向、全力推动落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贡献水利力量。
全省14个市及沈抚示范区河长制办公室分管负责同志及相关业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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