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国债水文项目办在本溪组织召开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五标段(本溪)单位工程暨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会议,并顺利完成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工作。
辽宁省中小河流水文(位)站新建及改造工程土建工程五标段(本溪)项目施工合同额582万元,新、改建水文(位)站、中心站共计18处,涉及本溪市4个区、2个县。
验收工作组先后实地查勘工程建设内容和质量、审阅内业资料,并听取参建各单位关于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驻市项目部现场管理工作的汇报,在充分发表意见和讨论后,验收组一致认为该项目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完成工程建设全部内容,施工过程规范、档案资料完整、工程质量合格,同意工程通过验收。
下一步,本溪驻市管理部将配合监理,督促施工单位进一步做好整改工作,提升工程总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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