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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设立桂云花专用水文站的批复

发布时间: 2020年07月02日   来源: 丹东市

大连市碧流河水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设立碧流河水库蛤蜊河桂云花专用水文站的函》(大碧库发〔2020〕18号)收悉。我厅委托省水利工程建设技术审核中心对《碧流河水库蛤蜊河桂云花专用水文站设立技术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提出了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厅基本同意该审查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的必要性

作为碧流河水库的重要入库河流,蛤蜊河的水位、降水量、水量、泥沙直接影响到碧流河水库的水资源管理,汛期来水量直接影响到水库防洪的运行调度。为满足碧流河水库防汛和水资源管理的需要,在蛤蜊河上建设桂云花专用水文站十分必要。

二、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在蛤蜊河上设立专用水文站,站名为桂云花。该站位于蛤蜊河下游,庄河市桂云花满族乡岭西村北侧,地理位置为东经 122°36′16″,北纬 39°55′45″。

主要功能为监测蛤蜊河入碧流河的水资源情况,主要测验项目有水位、流量。主要建设水位、流量观测设施、购置水位、流量监测仪器及其他设备等。

测站的基础设施建设和仪器设备配置应符合《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三、建设与运行管理

大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主管单位,大连市碧流河水库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法人单位及桂云花专用水文站的运行管理单位。

工程建设期间,你单位应加强废水、废渣、废料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质污染。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运施工设施及废渣废料,恢复河道原貌。

工程建设期间应接受水文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工程竣工验收时,你单位应邀请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参加,并于工程竣工验收后6个月内,向省河库管理服务中心(省水文局)提交相关验收资料。

桂云花专用水文站建设运行后,应接受省水文机构的行业管理、水文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执行国家规定的水文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保证水文监测质量。每年一月底前应将上一年度的水文监测资料汇总、整编后,及时向水文部门汇交。

工程建设涉及其他事宜由你单位自行协调解决。

 

 

 

                                 辽宁省水利厅

                                 202062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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