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建平县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监督管理工作,完善水利建设市场招投标领域从业人员的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和诚实信用的建设体系,深入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从业人员个人诚信体系建设,促进水利行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监管职责,严格从业人员信用承诺,近日,建平县水务局制定并下发了招投标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招投标监管体系。
一是建立健全市场信用体系,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要求进入水利建设市场的招标代理机构全部纳入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必须实行网上实名登记管理。
二是夯实监管职责,坚持依法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体系,依法加强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管,严厉打击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力度,维护水利建设市场秩序。
三是强化合同履约,实行诚信监管。加强水利建设市场和施工现场“两场”联动,将履约行为纳入信用评价,对围标串标等情节严重的,纳入失信联合惩戒范围,三年内不得进入建平水利市场,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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